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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租贷”,省心还是闹心?

来源:今晨6点 2018-08-16 09:56   https://www.yybnet.net/

北上广深等地房租高企,“付三押一”的房租加上中介费,常常让首次租房或者换房的租客感到巨大的压力。瞄准这个痛点,不少网络租房平台推出了租房分期贷款服务,让大多数人都可以轻松付费入住。看上去很美,但实际上,其中迷局和陷阱密布。

据《新民周刊》

“租一年贷两年”的迷局

2018年4月中旬,到上海打工一年多的年轻人林军(化名)想换一个地方租住,于是开始在网上找房。他下载了“××公寓”的App,发现房租除了原价,还标着一个“VIP价”,有许多房源的“VIP价”要比原价低700-800元。他咨询“××公寓”的客服得知,房客需要参加为期一年、按月付的分期付款计划,才能享受“VIP价”,而且办理分期后,总价还能打折,并且房租是“付一押二”。如果不参加分期付款计划,房租是“付三押一”或者“付二押六”。

如此优惠的条件,林军自然选择了分期计划,交了预付金。去现场签合同时,“××公寓”的工作人员告诉他,分期是通过向银行贷款来实现的,也就是以他的名义向银行申请一笔贷款,先支付房租,银行同步会发给他一张信用卡,然后他再分期每月把钱存到信用卡里偿还这笔房租。虽然觉得和原先想象的不一样,但林军算了算,觉得可以优惠不少,还是签订了租房合同,并在App里录制了视频、提交了身份证等资料以用于贷款。入住新租的房子之后几天,林军连续收到几条来自银行的短信,说明他的贷款已成功发放,并已经被“××公寓”平台全部转走。不过,他发现贷款的金额不对,短信里的金额正好是两年的房租费用,而他只签了一年的租房合同。林军赶紧打银行客服电话确认,客服告知他已经申请了26个月的分期贷款。林军找到“××公寓”客服,客服却说合同上就是这么定的。他回头仔细去看当初和“××公寓”签的合同,最上面的信息栏内写明优惠期限是一年,注明“通过银行分期或一次性全额付满12个月住宿服务费的VIP会员,享有管理方委托第三方给予的VIP补贴”。

而合同第二条写着“合同期限:26个月”。第四条约定“银行分期VIP会员应将住宿服务费存入分期银行指定的银行卡内,由银行扣款”。

在合同上玩“障眼法”

林军认为“××公寓”是在合同上跟他玩了“障眼法”:先写明优惠期是1年,但在“合同期限”上填了26个月,又不明确说明只租一年也会贷款两年,是对他的故意误导。林军向记者表明了他的忧虑,“等到我一年的租期到了之后,如果不续租,我和‘××公寓\’没关系了;但我还欠银行一年的贷款,如果这剩下的一年里,‘××公寓\’不帮我按时还款,那损失的就是我的信誉。并且,‘××公寓\’其实是二房东,如果有问题,到时业主来找我的话,我就真的里外不是人了。”

林军决定找“××公寓”和银行取消这笔贷款,“××公寓”不情不愿地答应撤销贷款合同,结算掉剩余贷款。不过,“××公寓”要他另立一份租赁合同,同时选择按“押二付六”方式支付,不能像原先那样“押二付一”。林军不愿意这样,提出退租,而“××公寓”则声明,按照合同约定,现在退租,一个月的押金是不退的。无奈之下,林军悻悻地损失了几千元,另找房屋入住。

记者以租客身份,就房租的分期付款问题咨询了“××公寓”客服,对方表示,一年租期到了以后,公司会把租客的剩余贷款及时结算掉。不知有意还是无意,客服在介绍分期业务时,只说信用卡分期、每月结算,始终未提及贷款分期究竟是多久。

实际上,记者发现,如果选择分期优惠,不管租客在“××公寓”实际租房时间是多久,合同期限都是26个月,其中2个月是租客支付的押金,后24个月由租客还款。

金融界业内人士称,“××公寓”与租客达成承租一年、分期支付的约定,实际一次性贷出两年的房租,有挪用多出的房租做投资或者其他用途之嫌,近似一种变相的融资,而且是把风险转嫁给了银行与租客。

网络金融平台“融360”展开的调研显示:理论上租房分期贷款具有巨大的市场需求,但数据显示,超过一半(55.18%)的被访者都表示,从未听说过有租房分期产品,仅有8.52%的人使用过租房分期贷款。

针对这一数据,该平台分析认为:“出现这种情况,可能主要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租房分期产品知名度不太够,用户不知道不了解;二是有不少人实际上使用了租房分期产品,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意识到。”

在网络上,有不少租客反映,他们在接到银行的短信之前根本就不知道自己申请了贷款,只是以为自己对“××公寓”平台做分期支付;而在App上传的身份资料和视频等,也以为是给“××公寓”做身份认证记录用的。如果他们放弃租房或者贷款,基本都要承受预付金或者押金的损失。

租房分期贷款是一种消费贷款,但记者在咨询另几家提供租房分期贷款的平台客服时,他们多半都含糊其辞,有的甚至还言之凿凿地说他们的产品不是贷款,是房租分期付的产品。

□提醒

签合同时一定仔细看清条款

玩“文字游戏”的租房分期合同是否有问题?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平晟律师认为:从内容看,“××公寓”与租客的合同并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序良俗的内容,租客也是在自愿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因此,不能认定合同无效。他提醒:商家一般不会明确地在合同写明与事实不符的内容的,因此租客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个条款,如果有疑惑不解的地方,宁可不签,不然就极容易“被坑”。

他同时表示,如果能有证据证明贷款不是租客自己申请,而是平台以隐瞒、欺骗的方式为租客代办的,那么平台则涉嫌欺诈,租客不仅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还可以向公安经侦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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