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张照片是今年6月李淑贤与家人会面时拍下的。 李淑贤家人为其提交的保外就医申请书。本版图片来源:中央电视台
近日,“八旬老太获刑两年半,申请保外就医被拒”一事引发关注。记者了解到,84岁的李淑贤(河北滦平县人)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刑两年六个月,在狱期间腰椎骨折,家属为其申请保外就医被拒。8月13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回应称,李淑贤的实际状况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家属老太骨折申请保外就医被拒
李淑贤的女儿关桂侠告诉记者,她曾和姐姐关桂香、母亲李淑贤一起以寻衅滋事罪,被关押在河北省女子监狱。
去年5月,李淑贤腰椎骨骨折。关桂侠说,自己当年6月份才得知此事,当晚被带着去见母亲时,看到她躺在床上起不来。“母亲不能动,翻身都需要人帮忙,走路也需要人搀扶。但她很要强,不在床上解大便,被人架着去解手,其余时间都躺着。”
去年11月3日,关桂侠刑满释放,此后,她多次去监狱会见母亲。据关桂侠描述,母亲告诉她,自己每次都是被人用平板车推出来,再被搀扶着上二楼与女儿见面。但今年6月中旬会面时,母亲告诉关桂侠,她的病情更重了。“母亲哭着说,叫我不要再等她出狱了。”关桂侠回忆。
今年7月20日,关桂侠接到监狱打来的电话,称她母亲腰椎骨折,急需吸管(用来饮食)、湿巾、一次性手套(用于擦便),便椅(能动时坐着用)等。“我当时问母亲情况,狱方说她不能动了。我就问能不能保外就医,对方说母亲犯的是寻衅滋事罪,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不能保外就医。”关桂侠说,之后,她通过快递的方式将东西寄到监狱。
监狱不符合“生活不能自理”规定
8月13日,河北省监狱管理局通报称,李淑贤,女,1934年12月1日出生,河北滦平县人。2016年11月18日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两年六个月,刑期自2016年11月18日起至2019年3月21日止(其中被指定监视居住114天,折抵刑期57天)。2016年12月16日被送押河北省女子监狱服刑。2017年5月23日,该犯自述腰疼,经监狱医院诊断为自发性第十二胸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行性病变,治疗3个月后,病情好转。2018年7月18日,该犯又述腰疼,经监狱医院问诊,自述能自己吃饭、翻身、穿衣洗漱、大小便,观察其能够自主行动;经CR检查,诊断为自发性第一腰椎压缩性骨折、腰椎退变、左髋关节退行性病变,遵医嘱服药治疗、卧床静养。根据《暂予监外执行规定》,该犯实际状况尚未达到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规定的标准,也不符合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规定,不具备保外就医条件。
通报还称,保外就医属于暂予监外执行的一种情形,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办理保外就医,除了病情必须符合法定范围,还需要经过保证人资格审查,监狱内部逐级评议、评审、公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省监狱管理局审核决定等环节。
本报综合中央电视台、《新京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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