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建波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近日印发《关于集中治理诚信缺失突出问题提升全社会诚信水平的工作方案》,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针对经济社会领域出现的失信突出问题,集中开展19项专项治理。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必须传承并发扬光大。但眼下,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其中最令人深恶痛绝的,则莫过于视国家法律于不顾、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的失信(老赖)行为。
对付“老赖”,我们并不缺少法律武器。我国《刑法》明确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基于此,要遏制“老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就必须对“老赖”施以有违必顶格处罚的法律严惩,并同时施以限制高消费等“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此外,还要在执行中不断创新,比如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优势,对“老赖”的手机铃音进行特别标记,向与“老赖”有通信联系的人定向公布其失信行为,让“老赖”感受到来自熟人社会的压力,及早履行法律义务。
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定意义上而言,严惩“老赖”就是呵护诚信。诚信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尤其是在亟需构建健康有序的公共信用环境的当下,更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参与,从一言一行做起,从生活点滴做起,在尊重社会个体实现自身利益的正常需求的同时,也要防范因追逐个人利益而损害他人利益或公众利益的现象发生,不让个人因讲诚信而吃亏。如此,才能改变“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的不正常现象,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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