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在广东省中山市工作的黄先生不久前通过微信平台关联的银行卡,给微信名为“海阔天空”的表妹转账。然而黄先生手误转错了人,此“海阔天空”非彼“海阔天空”,一转就转了8万多元。发现错误后,黄先生试图与对方联系,但这位陌生的“海阔天空”不仅拒接电话,而且把黄先生“拉黑了”。此后,黄先生多方求助。腾讯客服称“您可与好友联系协商退回”;当地警方称“不知道对方的真实姓名和账户信息、不构成立案条件”;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表示,必须知道对方真实的身份信息才予受理。
媒体评论认为,解决这个问题,不能将希望寄托在收钱者“自觉还钱”上,只有把制度的“补丁”打好,才能防止“手滑”带来的损失。一方面,支付平台必须主动作为,完善相关流程,如在转账时设置一定时限的“后悔期”,给转账者留下纠错的时间;同时也要合理回应与黄先生有相似遭遇用户的诉求,及时向司法部门提供相关材料。另一方面,在移动互联网支付、转账手段日益丰富的同时,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与之相适应的管理机制也要及时跟上,以维护每位公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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