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杨晓敏
土地问题的核心是制度安排,是所有制问题。三权分置的土地制度安排,是最适于我国国情的选择。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对加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加快放活土地经营权,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铺平道路。放活土地流转方式,推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采用土地入股、土地托管、代耕代种,通过多种方式来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探索更有效的放活经营权的途径。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程度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从实际出发,顺其自然,因势利导,依据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研究确定本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通过“三权分置”改革加速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要加快建立和完善包括土地流转平台等法律制度体系,保障好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的规范行使与权能发挥。
二、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适度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探索发展农业产业联合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开展企业化经营,发挥其对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和辐射作用。按照积极发展、逐步规范、强化扶持、提升素质的要求,规范发展专业合作社,稳步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鼓励农户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经营。加大种养专业户、家庭农场等规模经营户培育力度,把培育家庭农场作为重点,支持其从事大宗农产品生产、保障商品农产品供给,并发挥其对小规模农户的示范带动作用。坚持和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加强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资源有效配置和永续利用,促进农业经营方式不断创新发展。强化农业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基础性、主导性作用。建立公共服务机构人员聘用制度,全面推行以公益性服务人员包村联户为主要模式的工作责任制。通过政策扶持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支持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专业服务公司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经营性服务。
三、加强利益联结机制,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稳步推进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试点,研究制定统一规范的实施办法,探索建立抵押资产处置机制。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农民家庭,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主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流转期限应由流转双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没有农户的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更不能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将整村整组农户承包地集中对外招商经营。防止少数基层干部私相授受,谋取私利。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健全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县乡村三级服务和管理网络,建立土地流转监测制度,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引导承包农户与流入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使用统一的省级合同示范文本。依法保护流入方的土地经营权益,流转合同到期后流入方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健全纠纷调处机制,妥善化解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纠纷。 (市委党校)
新闻推荐
关于饭后“不能做”的事有许多传言,这些都是真的吗?北京市营养源研究所的专家指出,人体的自身修复能力非常强大,健康的人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