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底,全国农村集体账面资产总额3.1万亿元,村均555.4万元,一些大城市的城郊村账面资产可能是2000万元,要评估土地的话可能就是两个亿,甚至数亿。”近日,在农业农村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部副部长韩俊介绍称。
产权制度改革向来是改革的“硬骨头”,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其中之一。
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推进这项改革对完善农村治理、保障农民权益、探索形成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具有重大意义。”韩俊表示,“目前,全国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完成改革,确认集体成员超过1亿人。”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成为指导新时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近年来,主要聚焦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两大重点任务。其中清产核资摸清家底,按照中央要求,需要在2019年底前完成。农业农村部已于2017年初启动该工作。
量化资产搞股份合作则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头戏。早在2015年,中央即部署在29个县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经过3年试点探索,各项试点任务已经全部完成。29个试点县共清查核实集体资产1125.6亿元,确认集体成员918.8万人;共有13905个村组完成改革,量化集体资产879亿元,累计股金分红183.9亿元。为了扩大试点,2017年又选择在100个县开展这项工作。
今年农业农村部继续扩大改革试点覆盖面,目前中央试点单位共涉及1000个县左右,约占全国总数的1/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在有序推进。
据了解,在一些已经改革的县级市,农民的每年人均分红能达到上万元。财产性收入已经成为一些农民的重要收入来源。改革不仅增加了农民实实在在的收入,还有利于盘活集体资产,同时避免一些腐败等行为的产生。
继续推进后续立法工作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典型的改革深水区、硬骨头。”农业农村部经管司司长张红宇如此感慨。尤其是清产核资,这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据了解,目前农村的集体资产包括三类:资源性的资产、非经营性的资产、经营性的资产。改革中要对这三类资产分类登记。在部分完成清产核资任务的地区,目前股份合作等改革也在试点中。
经过多年的发展,全国现在共有23.8万个村、75.9万个村民小组建立了集体经济组织,占总村数的40.7%,村民小组占比超过15%。与此同时,已有超过13万个村组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将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建立了股份经济合作社。据了解,目前在总结各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农业农村部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专门研究制定了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的文件,并组织实施。2017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要“抓紧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法律”。2018年中央1号文件要求,要“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不过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已经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列为特别法人,这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据了解,后续的立法工作还将继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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