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永生
媒体报道,贵州某县近日出台城乡居民操办酒席的指导意见,明确除婚嫁、丧事之外置办酒席视为违规,同时规定复婚不准办酒,再婚只有初婚方可以办酒,引发网友质疑。此前,媒体曝出有地方印发红头文件,规定“要彩礼过多以贩卖人口论处”,遭到舆论“拍砖”。目前,相关地方已经回应并着手调整。透视这些事,带来不少反思。
“人情急似债,顶着锅盖卖。”且不说上述地方出台相关举措的背景是当地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人情之风”盛行,“民间办酒吃到人穷”,笔者在一些乡村走访时曾遇到类似现象。一位贫困户的堂外甥结婚,亲戚都随礼600元,而他家今年一季毛豆的净收入不过1000元,尽管内心不太情愿,他还是硬着头皮掏了钱,“怕丢不起那个人!”农村如此,城市也不轻松。前段时间,一位长辈向我倾诉,儿子结婚仅“一动(车)不动(房)”就掏空了家里几十年的积蓄,他真心希望这种风气能够早日变一变。
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地方治理者敢于向陈规陋习开刀,既是责任所系,也是担当体现。但也应看到,改变不良风气仅靠勇气与魄力是不够的。一方面,很多陈规陋习是“老大难”,“老”在千年风俗,“大”在千家万户,“难”在除旧布新,治理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不会也不能一蹴而就。另一方面,风俗习惯涉及不同群体的人际交往、个人生活,不仅有党员干部,还有普通民众,治理起来需要拿捏好分寸,不应也不能突破法律界限。可以说,指望出台一项禁令就能“药到病除”,未免把问题看得过于简单;依靠行政手段强力推行,难免有越线过界之嫌。实际上,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严禁越权发文。审视一些地方出台的举措之所以遭遇舆论反弹,被网友调侃为“奇葩文件”,主要原因恐怕就在于没有充分认识到移风易俗的特殊性,没能真正厘清权力边界,导致结果偏离了初衷。
移风易俗,敢为更要善为。善为,首先要更新治理理念,改变动辄运用行政命令的思维,激发民众参与治理的自觉。民众获得参与机会,最大程度建立共识,举措充满民意含量,才能实现同频共振,引发“头脑风暴”,最终让文明规范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否则,只有“自上而下”的指令,没有“自下而上”的参与,容易滋生抵触情绪、产生排斥现象。善为,还要不断创新方法,因时因地制宜,因事因势施策。办法有创意,方法对路,措施精准,才能落实到位、产生实效。反之,政策则会因不接地气而扎不下根,因缺乏新意而落入老套。媒体报道,有地方给党员干部办理婚丧喜庆设立“硬杠杠”的同时,把基层的移风易俗事宜交给民间自治,凡是基层组织能够自行协商解决的,上级不越俎代庖。充分发挥村民自治,引导村民传承传统美德、接受现代文明,共同拟定村规村约,成立红白喜事理事会协助各家办理婚丧嫁娶等大事,受到普遍欢迎。
荀子说“无国而不有美俗,无国而不有恶俗”,治理者应努力促使美俗形成、陋俗转变。法国社会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认为:“没有传统,就没有文明,但没有对传统的缓慢淘汰,就没有进步。”移风易俗,成风化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是慢功夫,也是技术活,要有耐心恒心,也要讲究方式方法。从敢为到善为,关系的是社会风尚,考验的是治理能力,兹事体大,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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