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下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指出,人才评价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不将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作为应用型、基层一线人才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7月4日新华社)
应用型、基层一线人才,对于他们的本职工作来说,更重要的是经验,而论文写作能力、外语水平等,对他们的用处并不大。但一直以来,论文、外语、专利、计算机水平等,却一直与应用型人才相“捆绑”。比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就一直存在重论文数量、轻教学能力的现象。而诸如医生、工程师等实践性强的职业,也是如此。这让很多应用型人才不得不面对对本职工作并没太多必要的考核。
这样的人才评价并不科学合理。人才评价的目的本是为了加强对人才的培养,为了遴选更优秀的人才,但对应用型人才过于强调论文写作能力等,则是一种跑偏了的人才要求。这不利于培养与遴选更优秀的人才,不能成为激励人才努力表现的动力,反倒会成为应用型人才的阻力,甚至成为扼杀应用型人才的利器,会让更多应用型人才变得浮躁起来,不能脚踏实地地安心工作,从而影响了工作效率、工作能力,甚至让人才变庸才。另外,这也衍生了论文代写、论文造假等黑色产业及不诚信现象。
此次“意见”的发布,就是给应用型人才“松绑”,是给跑偏的人才评价标准纠偏,是让人才评价回归职业能力的本位。
不拿对某类人才无关紧要的能力来要求人才,让人才评价能够根据各类人才不同的特点进行区别化对待与要求,而不再拿一个“死标准”来要求不同类型的人才,这样才能最大程度激发人才活力,也有助于把那些名不符实者、滥竽充数者打回原形,对人才队伍“提纯”与提质都大有(益。此次“意见”,可以说是新版“伯乐标准”。下一步,更要各地抓紧对“意见”进行落实,让正确的人才评价尽早发挥作用,尽快消除错误人才评价标准的负面影响。 (戴先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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