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跟广大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将有新变化!
《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
垃圾处理费: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
《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全国城市及建制镇全面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怎么收费呢?
《意见》提出,按照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鼓励各地创新垃圾处理收费模式,提高收缴率。
积极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方式改革,对具备条件的居民用户,实行计量收费和差别化收费,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对非居民用户,推行垃圾计量收费,并实行分类垃圾与混合垃圾差别化收费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费标准。
不仅对城市居民,《意见》同时还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说,对分类投放垃圾的,可以适当实行低一些的收费标准,对不分类投放垃圾的,实行高一些的收费标准。
显然,这样的收费制度设计,对推进垃圾分类,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具有积极的意义。
水价:居民用水将不低于成本水平
《意见》提出,建立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价格调整至补偿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进一步拉大特种用水与非居民用水的价差,缺水地区二者比价原则上不低于3:1。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此外,农业用水占全国用水总量的60%以上,作为用水大户,农业水价也将调整。
电费:扩大价差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根据《意见》,加大峰谷电价实施力度,运用价格信号引导电力削峰填谷。
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可在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前提下,建立峰谷电价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扩大销售侧峰谷电价执行范围,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峰谷时段,扩大高峰、低谷电价价差和浮动幅度,引导用户错峰用电。利用现代信息、车联网等技术,鼓励电动汽车提供储能服务,并通过峰谷价差获得收益。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推行居民峰谷电价。
这就意味着,以后在用电高峰时,电价可能就高一些,用电低谷,电价可能就低一些。(综合央视新闻、澎湃新闻、中新社等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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