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婷婷
2015年,河北唐山人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后成为植物人。将近3年的时间里,肇事司机黄淑芬一直耍赖拖欠赔偿。2017年12月1日,赵勇父亲去世。今年6月27日,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判黄淑芬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黄淑芬当庭表示将上诉。
(6月27日《法制晚报》)
正义或许迟来,但不会永远缺席。尽管判决尚未生效,但一审法院的判决结果,依然令人鼓舞。按相关司法解释,“负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造成一人死亡”,已符合交通肇事犯罪的构成要件。依法对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司法正义。
但也正是这样一份判决书,暴露了执行难、诚信惩戒难的“软肋”。此前,虽说交警部门对这起交通事故作出了认定结果,黄淑芬承担70%的责任,但接下来的2年多,黄淑芬这名“老赖”丑行毕露、损招频出,拒不承担理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让受害者及其亲属备受煎熬,赵勇甚至“无奈辞去工作、卖房救治父亲”。
当赵勇将自己一家人的遭遇陆续公布在了微博上,得到了公众舆论的一致声援,黄淑芬随即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还被拘留15日。但面对“油盐不进”又“有意躲闪”的被告人,受害人一家目前仅获得9万余元赔偿。黄淑芬甚至表示,“判几年也中,咋地都中,反正我判几年,最起码这点钱我不用还了”。如果老赖付出的违法成本过低,就无法形成有效遏制。
其实,除了以交通肇事罪依法追究刑责外,对于情节恶劣的“教科书式耍赖”,还应拿起专门的法律武器一并查处。对于“教科书式耍赖者”,有关职能部门应当介入,如果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还应数罪并罚,让他们付出更为高昂的违法成本。
如今,一场与老赖的战争已经打响。从44家单位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到最高法《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建设在不断提速。司法力度也应随之加大,依法严惩“教科书式耍赖者”,这样才能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让人民群众感受更多公平正义。(请作者与本报联系,领取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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