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披露,2016年,某省某局正处级干部张某打算出售名下住房并购买其他住房。为在换购住房过程中少缴纳税款,张某与其妻商定先办理离婚手续,待换购完成后再办理复婚手续。该文对张某通过“假离婚”方式买卖房产,以少缴纳税款的行为应如何定性进行了探讨。
形形色色的假离婚还真不少,如“贪官移民抱团‘离婚\’”、切割贪腐紧急“离婚”、骗生育证施计“离婚”、办升学宴闪电“离婚”等等。文章刊发后,一些党员干部“假离婚”现象再次引起社会关注,也引发了公众对这一现象的深入思考。有廉政专家建议: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在党员干部群体中进行先进典型的正面宣传,使其从内心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带来的正能量。同时,以反面事例为教材,通过分析讨论,使党员干部清晰地看到进行假离婚等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的危害,从中吸取教训。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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