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电(记者 王立彬)经过40年探索实践,我国已经形成以宪法为统领的土地管理法律规范体系,实现了公有制基础上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的土地权利制度,土地要素红利不断释放。
经过40年探索实践,我国形成了以宪法为统领,以民法总则、物权法等民事基本法律为基础,以土地管理法等专门法律为主体,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近10部行政法规、20多部部门规章、数百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以及大量规范性文件组成的土地管理法律规范体系。公有制基础上的平等保护各类产权的土地权利制度、用途管制基础上的土地要素市场配置制度、以土地征收为主体的建设用地取得制度逐步形成。土地市场成为社会主义市场体系基础性组成部分,土地红利不断释放,成效十分显著。
数据显示,我国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红线,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2017年底耕地面积20.23亿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5.5亿亩并实行特殊保护,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并建成高标准农田4.8亿亩。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十二五期间全国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24.18%。土地出让收益为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仅2017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就达5.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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