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关于上海小学语文教科书“外婆”改“姥姥”一事的处理意见,责成上海教育出版社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依法保障作者权益。
原作者称更改未通知本人
此前,上海一位家长爆料,沪教版二年级第二学期语文(试读本)第24课《打碗碗花》一文中,将原文中的“外婆”改成了“姥姥”,孩子无法理解。随后有网友发布了上海市教委作出的一则回应的截图,称“姥姥”是普通话词汇,指“外祖母”,一般是在口语中使用较多。“外婆”、“外公”属于方言。这则回应立即引发热议。
6月22日,上海市教育出版社回应称更改系该学段识字教学需要,后将充分考虑地域文化和语言习惯,网友此前发布“姥姥”一词使用的答复,与沪教版小学二年级语文教材无关,是2017年对读者来信反映该社《寒假生活》中一道英文翻译题翻译方式的回复。
原作者李天花表示,无论“外婆”还是“姥姥”,南方北方都会知道这两个词的含义,作者有权使用自己认为合适的词。同时,她表示,该文章的选用及修改均未通知本人,出版机构应该尊重作者,遵守著作权法。
上海教委责成出版社致歉
6月23日18时许,上海市教委通过官微发声明称,了解有关情况后,责成市教委教研室会同上海教育出版社迅速整改,向作者和社会各界致歉,并与作者沟通,将该文中“姥姥”一词恢复为原文的“外婆”一词,同时依法保障作者权益。按工作计划,今年9月起,小学二年级将使用国家统编语文教材,上海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小学二年级语文教科书停止使用。
上海市教委表示要求全市教材编写工作要从中吸取教训,充分尊重作者原文原意,切实依法维护作者正当权益。将进一步加强教材编制的管理与指导,提高教材审查能力,提升教材质量。
随后,上海市教育出版社发声明称,已认识到在收录该课文时未与作者沟通;在修改课文时只考虑了识字教学的因素,未征求作者意见,没有充分意识到地方用语习惯,确实存在不当之处。为此,向社会各界及作者本人表达诚挚歉意。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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