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雪君)日前,海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大力促进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组织贫困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并给予每天50元的伙食交通补助。此外,外出务工人员根据时间长短也有相应奖励。
《通知》提到,海南市县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保安、保洁等后勤服务人员,政府各部门以购买服务方式开发各类工作岗位,必须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有条件的乡镇,可自主开发各类村级服务岗位。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要求各市县人社部门要结合本地劳动力市场供需实际,组织有劳动能力和培训意愿的贫困劳动力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免费技能培训,鼓励贫困劳动力积极参训,给予培训期间每人每天50元的伙食、交通补助。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免费培训和生活交通补助。
此外,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且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凭社保缴费清单或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凭证等证明材料,每吸纳一名贫困劳动力就业,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及生产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
针对外出务工人员,《通知》明确对于连续外出务工6个月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务工奖励。灵活就业累计满3个月(每个月至少20天)以上的贫困劳动力,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务工奖励。对于贫困劳动力跨省外出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不超过8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于省内县外务工的,给予每人每年200元的一次性交通补助。
贫困劳动力申领外出务工奖励性补助和交通补助,可凭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凭证以及村委会和帮扶责任人证明等材料申请,经乡镇政府公示审核后,报市县人社部门核定发放。
新闻推荐
酒文化与旅游业“联姻”,创新工业旅游模式—— 古镇华丽转身成“网红”
6月14日,在茅台镇,一名古筝爱好者在“醉里水街”美食街开街典礼活动现场弹古筝。东方IC供图本报讯(记者李丰)“今年端午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