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文彪
新华网近日报道,第一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进驻时间过半。 6月17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时,收到群众投诉称,一家本应停产两年多的煤矿企业仍在违法排污。督察组检查发现,该企业曾收到环保部门33张罚单,但因有基层领导干部“站台”等原因,始终未曾整改。
收到当地环保部门33张罚单,却继续违法排污。当地环保部门虽然不断开出罚单,却并未真正拿出有力有效的手段。正如中央环保督察组分析的,当地环境执法重形式、走过场,33张罚单看似不少,但主要以督办通知为主;面对企业屡查屡犯,没有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当地环保部门累计对该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罚款30余万元,这样的罚款数目相比其违法排污所得而言,无疑是“小菜一碟”,该企业自然不惮于一面接收罚款单一面继续违法排污。
环保执法重形式、走过场,症结何在?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在中央环保督察现场仍有基层领导干部为该企业 “站台”,或是根本原因所在。现实中,一些基层官员与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收受企业与个人的好处后,对其违法排污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作为,甚至充当违法排污企业与个人的保护伞,导致部分企业与个人违法排污行为长期得不到有效整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
罚款不可成为违法排污“通行证”。对部分企业长期违法排污破坏环境行为,一方面环保部门应进一步强化监督监管,严格依法执法,加大惩处力度,对屡罚不改的企业,坚决实施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处罚,该移送司法机关处置的坚决移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令企业与责任人实施违法排污得不偿失,付出沉重代价;另一方面,严查违法排污保护伞,依规依纪对其严惩,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挥强大威慑与警示作用,才能切实有效减少违法排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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