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电(记者高敬 李鹏)中央环保督察组正在10省区开展督察“回头看”。督察组曝光河南省洛阳市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违法排污,当地环保部门对企业开出多张罚单,企业却屡罚不改。
督察组通报,2016年7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群众投诉,反映洛阳市义煤集团新义煤业有限公司废水排入洛阳金水河,造成严重污染。督察组将案件交办地方后,洛阳市回复称群众举报情况属实,并早在2015年即对企业立案处罚,相关责任人被相继问责,从2016年2月起企业已停产。
但2018年6月,中央第一环保督察组进驻河南省开展督察“回头看”后,再次收到群众投诉。督察组随即开展现场检查。
督察人员现场核查发现,企业存在治污能力不足、设施老旧,未安装任何计量及水质监测设备,粗放治污;废水长期超标直排;排放口设置旁路,污水排河道,煤泥堆岸边;占用河道建设沉淀池,定期排放底泥污染水质等问题。
督察组通报称,这家企业作为省管国有控股公司下属企业,2016年以来,先后被当地环保部门下达整改督办通知、停止违法行为决定等文书33份,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6次,罚款30余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人。但企业始终无视执法监管,面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群众信访举报,以市场不好停产为由未落实治理要求,督察结束后又继续开工。
33张行政处罚文书为何仍挡不住企业环境违法?
督察组指出,一是该企业上级集团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要求,作为国有大型企业本应成为环保表率,却肆意违法,以停产躲避督察,以审批流程过长为由逃避治污改造。
同时,当地的属地责任落实不力,敷衍整改。面对首轮中央环保督察,地方没有真重视,放任企业以停产应对群众投诉,敷衍整改;面对企业恢复生产且屡罚不改,不仅没有采取更进一步措施,在中央环保督察现场仍有基层领导干部为企业“站台”。
“环境执法重形式、走过场。”督察组人员指出,33张罚单主要以督办通知为主,没有充分运用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等执法手段,直至这次督察“回头看”进驻才下决心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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