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6月16日电(记者 毛一竹)记者16日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东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王检养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肇庆市人民检察院向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王检养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听取了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1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检养在担任东莞市委副秘书长、松山湖管委会常务副主任、东莞市莞城街道党委书记、大朗镇党委书记、东莞市委常委、秘书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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