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通过网络污蔑牺牲消防员的男子曾某,构成对烈士的名誉权侵害,需公开赔礼道歉。
今年5月12日下午,淮安市清江浦区一幢高层住宅发生火灾,消防战士谢勇解救被困群众时,因为被浓烟熏呛从高楼坠落,后经抢救无效牺牲。5月13日,公安部批准谢勇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5月14日,淮安市人民政府追授谢勇“灭火救援勇士”荣誉称号。
淮安警方查明,5月14日,淮安经济开发区市民曾某,在微信群对谢勇进行污蔑。5月15日,曾某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淮安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处长唐昕表示:“在《英雄烈士保护法》里面规定,对于侮辱、诽谤烈士的行为,烈士的家属如果不提起诉讼,检察机关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也是检察机关新增的一个职能。”
5月17日,淮安市检察院立案审查,收集相关证据,并依法履行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就是否对曾某侵害烈士名誉权的行为提起民事诉讼,征求谢勇近亲属的意见。在谢勇烈士近亲属声明不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况下,5月21日,经江苏省检察院批准,淮安市检察院决定对曾某的行为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江苏省检察院称,此案是《英雄烈士保护法》自今年5月1日实施以来,全国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淮安市中院通报,案件于12日上午开庭,并当庭宣判。庭审中,曾某当庭道歉。法院一审判决,曾某通过淮安市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据《扬子晚报》
新闻推荐
杨庄一男子6月9日在地铁站上下扶梯中间区域“攀岩”的视频,引发众多网友关注。据报道,此事发生于北京地铁10号线团结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