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丰)近日,贵阳市出台了《关于加强乡(镇、社区)、村(居)基层一线干部关怀激励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的意见》。其中,《关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的意见》将于7月1日正式实施,将村干部和相关人员报酬提高到每人每月3100元~4200元不等。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新规,分别从政治上关爱、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待遇上保障四个方面关怀激励基层一线干部。同时出台的进一步提高村干部报酬和村办公经费的意见要求全市整体提高村办公经费,每年每村村办公经费不低于5万元。同时,《意见》还明确提出,按村人口数多少确定村干部职数为6~9人,在职数范围内将村干部和相关人员报酬提高到每人每月3100元~4200元不等,发放方式为“基础报酬+绩效报酬”。为进一步加大绩效考核比重,村干部报酬1700元作为基础报酬按月发放,剩余部分作为绩效报酬,按每季度考核发放。村民小组长(或网格员)报酬也将有所提高,每人每月不少于200元。
《意见》还要求村干部基础报酬按任职年限逐年增长,每多任职一年,基础报酬每月调增100元,一年一调。对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连续2年获得市级表彰或连续3年获得县级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内从次年开始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对100个低收入困难村党组织书记(从机关事业单位下派的党组织书记除外)、村委会主任获得1次市级以上表彰或连续2年获得县级表彰的,在任期内从次年开始享受乡镇副科级干部经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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