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据央广网报道,中国之声曾报道了“湖北武汉黄陂区政府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最高人民法院两次督办无果”的新闻。这起曾被武汉中院三次督促履行的强制执行案件,涉及一块闲置16年的土地纠纷。近日,武汉市中院对黄陂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也是此案的被申请执行人盘龙城经开区管委会,做出罚款一百万元的决定。
微评:商鞅变法,需立木取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树立司法权威、树立司法裁决的终极效力,也需要对“老赖政府”较真。司法的权威性,不可能凭空提升,只能在对所有被执行方的较真中建立起来。
(媒体人彭徘)
微评:法院重罚当地政府部门一百万元,仅是一记警告。但是,如果就此“打住”,没有人被问责,罚款则由财政买单,而责任人毫发无损,将起不到任何警戒作用。
(职员丁家发)
微评:对于少数“政府老赖”,法律必须还以“颜色”。另外,鉴于新官和旧账之间的复杂关系,应该建立好现任与前任错误共抓齐查的机制,让某些政府机构不再互相推脱,而是积极面对问题解决问题,这是预防此类事件发生的一条重要途径。(时评人张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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