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雪君)5月15日晚,海南省发布通告,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至2018年7月31日24时止,全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停受理小客车的注册登记、转移登记及迁入变更登记申请。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告指出,自2018年8月1日0时起,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海南省小客车实行增量配额指标管理。单位或个人申请办理小客车注册、转移及迁入变更登记的,应按照有关调控规定申请取得本省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新能源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排号方式取得,其他小客车增量指标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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