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钱培坚 通讯员尹奕)上海宝山区4月18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夯实街镇园区基层工会基础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深化工会改革,加强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设的实施方案》,在非公企业工会改革“顾村经验”的基础上,以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设为突破口,进一步深化工会改革的“宝山实践”。
实施方案提出了“1+6”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设。“1”,是建立区域联动的工作体系,区、街镇园区、行业、企业等多个层级的工会组织在区委统一领导下,依托联席会议、联动机制等方式,共同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工作。“6”,是6个实施方案: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国企工会工作实施办法、推进企业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实施办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职代会制度实施办法、劳动法律联合监督检查实施办法、预防化解劳动关系矛盾工作实施办法。通过制度化文件对协调劳动关系制度建设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主要内容、保障措施、具体步骤等予以明确。
在夯实街镇“小三级”工会组织建设上,宝山区明确:重点推进区级及以上政治身份人士(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青联委员等)所在企业、申请区“1+9”补贴企业、区纳税百强企业、区经济工作优秀企业等4类重点企业的建会工作,形成建会任务清单;聚焦新兴园区等重点区域,对25人以下企业实现组织全覆盖,推动25人以上企业单独建会,探索建立联合职工之家,提供相应服务。年内实现街镇园区“双实”企业工会组建基本全覆盖,其中50人(含)以上“双实”企业基本完成单独建会的目标;聚焦物流货运、家政服务、环卫保洁等重点行业,发展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推动区级行业工会工作机制创新;拓展职工入会渠道,用好“两非一无”专项资金保障政策和网上入会平台;加强经费和会费规范化收缴。
与此同时,宝山区还将实施“会员评家”,开展宝山区“先进职工之家”和“先进职工小家”评选,在“六有”工会的基础上,实施基层工会“八个有”创建,即:有在职在岗的工会主席和工会班子、有工会委员会成立批复(或换届选举结果批复)、有工会委员会的牌子和印章、有工会法人资格证、有工会经费和独立账户、有工会办公室和职工活动场所、有规章制度和会员档案资料、有活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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