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2日,宁南法院成功执行了李华申请执行李中荣、谢丽家庭纠纷案,被执行人如数付清了所有的案款及法院相关费用。
据悉,李华为李中荣、谢丽的父亲,但由于其子女长期不履行赡养义务,李华将儿女告上了法庭。
4月10日,宁南法院执行法官在被执行人李中荣家中,将经过多次传唤和查找均无果的被执行人捉拿归案。随后,执行法官从情理和法律多个角度对其展开攻势,并责令其履行应尽的赡养义务。然而,无论执行法官如何劝解开导,被执行人李中荣始终对执行法官的劝告置若罔闻。为此,宁南法院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李中荣处以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次日,当执行法官在拘留所内讯问李中荣时,再次耐着性子,苦口婆心地开导劝解,打开了他的心结,最终李中荣流下了悔恨的泪,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就算自己的父亲李华有诸多不是,但他仍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自己应该履行赡养义务。随后,李中荣与远在浙江工作的姐姐谢丽通了电话,请求帮助付款并劝解姐姐也依法执行。
12日,在确认被执行人谢丽的转款到账后,宁南法院依法提前解除了对被执行人李中荣的司法拘留。该案的顺利执结说明执行法官需要根据不同的案件采取正确的方式,在充分掌握被执行人的心理状况及家庭情况的前提下,细致入微地进行开导感化,将有助于案件的最终执行。(当事人名字皆为化名)
(廖正明 本报记者 陈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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