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4月16日电 记者16日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该厅印发《关于加强围填海成陆土地利用和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以此加强围填海造地的规划管控,实现对围填海成陆土地的高效利用和科学管理,节约资源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
该通知指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建立广东省海域使用“直通车”制度。对单个项目建设的,围填海造地竣工验收后,海域使用权人可向项目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同时申请海域使用权注销登记。
通知要求,及时开展围填海土地调查,避免交叉管理。该通知还明确,围填海成陆土地经竣工验收后统一纳入土地执法监察管理。围填海形成土地要纳入年度和季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范围,由沿海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依法对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测和查处。
该通知强调,严格控制围填海活动,坚决杜绝没有实际需求就进行围填海的行为。第一道关是审查时必须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海洋部门在审查围填海项目时,应征求国土部门和城乡规划部门意见,重点审查围填海项目是否按要求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第二道关是项目竣工验收时,竣工验收时必须再次审核是否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否则不予通过验收。
据悉,为避免相关税费的流失,该通知还明确了沿海地区要根据本地区具体情况划分海域级别,并结合用地性质、成陆土地价差等情况,制定地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按规定收缴海域使用金,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原题为《广东出台新政严控围填海活动 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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