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上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龚明珠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会议决定任命斯琴毕力格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斯琴毕力格同志代理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8年4月3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斯琴毕力格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龚明珠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8年4月3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本人提出的辞职申请,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龚明珠同志辞去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关于斯琴毕力格
代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的决定
(2018年4月3日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斯琴毕力格代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市长。
斯琴毕力格同志简历斯琴毕力格,男,蒙古族,1963年12月生,内蒙古正蓝旗人,内蒙古农牧学院草原系草原专业毕业,农业推广硕士,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6年7月参加工作。
1982.09-1986.07 内蒙古农牧学院草原系草原专业学习;
1986.07-1988.09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畜牧处科员;
1988.09-1990.09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畜牧处牧业科副科长;
1990.09-1995.05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畜牧处牧业科科长;
1995.05-1997.12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畜牧局副局长;
1997.12-2000.11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委副书记、旗长(2000.07-2003.08内蒙古农业大学农业推广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0.11-2003.09 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委书记;
2003.09-2005.03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5.03-2007.01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市委书记;
2007.01-2011.05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副盟长;
2011.05-2011.08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副盟长、西乌珠穆沁旗委书记;
2011.08-2012.06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委员、西乌珠穆沁旗委书记;
2012.06-2016.05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委副书记;
2016.05-2018.03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2018.03-2018.03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市长候选人;
2018.04-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理市长。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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