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孙女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可由于片区限制,不能上市区的学校。南通启东的陆老汉为此找人伪造户口本和房产证,让孙女被“划入”市区长江小学和启东中学的双学区。这件事很快露了馅,因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一年,处罚金4000元。
65岁的陆老汉家住启东市龙镇,孙女户籍在寅阳镇圆陀角村。按照就近上学的原则,孙女不能读市区的学校。陆老汉想办个假证让孩子读市区的学校。
他之前在电线杆上看到谢某某(目前已判刑)贴的办假证小广告,2017年8月29日夜,陆老汉用手机和微信,与谢某取得联系,由陆老汉提供自己儿子的真实户口信息,再由谢某某按照该信息伪造户口本与房产证,成交价400元。
陆老汉先通过微信支付200元,并和谢某某越好第二天上午9点在汇龙镇某医院附近碰面。就在约定时间,民警在汇龙镇老西汽车站附近将谢某某抓获,并在他身上搜出伪造证件,户主是陆老汉的儿子,住址则是启东市汇龙镇长江新村某栋某室。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启东市汇龙镇长江新村是双学区住宅。要是孩子的户口落在该小区内,不仅可以上市区的长江小学,还可就就读江苏省启动中学。
记者在房产交易网上看到,一套注明长江小学及其启动中学双学区的二手房,面积91平米,售价达到了145万元。
2017年9月13日,陆老汉被启东市公安局民警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启东法院审理认为,陆老汉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综合其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启动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原题为《太糊涂!为让孙女上好学校办假证 6旬老汉获刑6个月,罚款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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