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护百姓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结合一些热点问题,记者采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发言人王松苗。
记者:提起公益诉讼,很多政府部门可能会成为被告,检察机关在行使这项职权时是否会遇到些阻力或者困难?
王松苗:总体看,检察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取得了相关部门特别是大多数行政机关的理解,一些地方党委政府也给予有力支持。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中,行政机关主动整改比例比试点期间明显提高。对于个别地方办案中遇到的困难,检察机关既要严格依法办案,也会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的诉前程序作用,以节约司法资源,有效调动行政机关整改的积极性、主动性,达到共同保护公益、促进依法行政的目的。
记者:我们看到,近年来检察机关纠正了“陈满故意杀人案”等一批冤假错案,如何才能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产生,如何在检察环节避免案件“带病”往下走?
王松苗:防止冤假错案,检察机关首先自身必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把好审查逮捕关、审查起诉关,以过硬的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确保检察环节适用法律正确。其次,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练就“火眼金睛”,把好各个关口,依法监督,敢于监督,规范监督,坚决防止案件“带病”运转,防止“起点错、跟着错、步步错”。再次,司法体制改革后,对检察人员进行分类管理,由具有办案资格的检察官独立办案,谁办案谁负责,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强化案件承办人的责任心,倒逼检察官提高办案能力。最后,与有关部门一道,形成纠错合力,共同打造防范冤错案件的制度链。司法正义不能缺席!
新闻推荐
【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连日来,乡村振兴战略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政府工作报告强调大力实施乡村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