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政府工作报告中一句“将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引来广泛关注。从民间广泛提议到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新一轮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靴子,或将落地。
一部个税起征点的调整史,就是一部国人富起来的历史。1980年,改革开放伊始,个人所得税起步,当时的费用扣除额标准是800元。但彼时,我国职工月平均工资才64元左右,交税的主要是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到了1993年,国内公民正式开始交个税,但月薪能达到800元的也不过1%上下。但到了2004年,60%的人月薪达到800元以上,正是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助推了经济高速发展,也让个税改革驶入快车道,才有了2005年、2007年、2011年三轮密集的个税调整。
起征点的提升,无疑有助于中等收入群体的壮大,但值得重申的是,分好财富的蛋糕,起征点并非提得越高越好,而应在公平与效率的最优解处下刀。一方面,国家财政与个人财富之间需要平衡,另一方面,起征点也需要根据居民收入水平科学理性确定,让实际经济福利向中低收入者倾斜。
总之,财税体制改革不是解一时之弊,而是着眼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更精细地计量公众真实可支配收入,让征税关注“账面”,更关注“全面”,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才能有更坚实的物质基础。 □石朗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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