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5日上午约11时40分,王某到临澧县交警大队违章处理大厅帮其亲属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没有遵守排队秩序,引起正在排队等候人员吉某等人的不满。县交警大队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王某出去依次排队,王某出去后与吉某及其亲属发生了争执。县交警大队民警听到争吵声后,迅速赶到大厅,劝阻了争执,并将王某带出大厅,双方争执平息。约12时6分,吉某处理完毕出大厅,看到王某还站在外面,遂又发生争执,并发生扭打,吉某被王某的朋友用刀砍伤。事件发生后,临澧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已组成专门工作组,对此事进行调查。
目前,3名涉案人员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两名现场辅警已被停职。对现场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处理情况将适时公布。
临澧县公安局
2018年3月5日
(原题为《关于发生在临澧县交警大队机关院内一起持刀伤人事件的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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