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
3月2日,湖北省武汉市人社局发布2018年度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其中,洪山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厕管理站要招两位公厕管理员,最低学历要求为本科,这一岗位要求引发网友吐槽:不好好读书,管个厕所都不够格。对此,洪山区城管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厕管理员并不是扫厕所的,主要负责管理”,该委重视人才,让人才去管理厕所,是重视厕所建设的一种体现。(3月4日《重庆晨报》)
“大专生连扫厕所都不够格”,这样的网友吐槽,确实可能存在某种误读。“公厕管理员”不等于就是“扫厕所的”,或许是一种管理岗位。特别是在厕所革命成为高频词汇的当下,公厕管理确实需要一批高素质人员的参与。对于这样的管理岗位应聘者,设定一定与管理岗位相关的资历要求,也不算过分。
但笔者注意到,在相关招聘信息中,虽然相关部门给出了“本科、学士”这样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但在“专业要求”方面又明确“专业不限”。如此保障管理能力的条框让人难以理解。有什么充分可靠的科学证据或实践能够证明,只要拥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无论所学专业是什么,就能胜任“公厕管理员”这样的职位?
很明显,这种简单机械地在“学历学位”与应聘资格之间画等号,进而将此作为认定“人才”标准的做法,不是真正科学合理的人才观,更不能成为“重视人才”的依据。而其恰恰暴露了错误畸形的“唯学历、唯文凭”人才评价倾向。
“学历并不一定代表能力”、“重视学历”更不等于“重视人才”。完全不问实际能力、盲目“唯学历唯文凭是举是聘”的人才评价倾向,不仅会损害应聘者的就业公平权,构成一种不公平的“就业歧视”,而且还会成为严重影响制约真正的人才顺利成长、脱颖而出的一种障碍。
面对这种“唯学历唯文凭”的人才评价倾向以及舆论对此的吐槽诟病,相关用人单位要认真检讨反省并努力加以纠正克服。这正像日前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要求的,要“科学设置评价标准。坚持凭能力、实绩、贡献评价人才,克服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等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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