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试行)》印发,对平安校园建设提出了具体标准,并给出了量化指标。与此同时印发的《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要求,力争从2018到2020年通过3年的平安校园建设,使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基本达到平安校园建设标准。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在各地频发,在校中小学生成为施暴者或受暴对象,令学校及家长忧心忡忡。特别是,此前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调查显示,73.3%的受访者表示,身边曾经发生过校园欺凌事件,表明校园欺凌,已成为影响校园及师生安全的主要因素之一。如此语境下,北京率先出台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建设标准,从八方面、92个项目为平安校园立“规矩”,具有示范意义。
众所周知,维护校园安全,已成为地方政府及教育部门的“重头戏”。但必须承认,一些地方仍然存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弊端,一轰而上地抵御来自社会上的暴力侵犯,却忽视了对校园内部安全隐患的防范。严防来自校外的不法侵害,固然重要,但也不可忽视对校内暴力的防范。校园欺凌虽没有校外暴力那么残暴和恐怖,但具有常态化和久治不愈的特征,对学生身心造成的创伤也很严重。
因此,“平安校园”建设标准化,倒逼教育管理精细化。首先,教育主管部门应经常性组织中小学教师集训或轮训,接受法制教育,使他们在知法守法上也要为人师表。同时,在学校普级法制教育课,聘任专业教师,编印法制教育的正式教材,设置常规课程;加强对中小学生的法制实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应急机制和预案,完善校园安全联防、督查制度,定期开展学校安全排查工作,将校园可能发生的欺凌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应及时处理,不留后患。
特别是,要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尤其是要加强学生的生存安全教育,增强预防溺水、交通、拥挤踩踏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安全常识。更重要的是,要高度重视农村学校内部安保工作,在经费、设备投入和安保人员配置等方面,与城镇学校同等对待,甚至在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要完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和管护工作机制,消除农村校园内部安全的难点和盲点。
□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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