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谭文佳
春节后这几日全国各地车管所都异常忙碌,周村也不例外。记者从周村交警大队了解到,近几天前来销分的驾驶员是往日的2到3倍。2月28日上午,记者在违章处理大厅看到,大厅里人头攒动,一点不亚于春运的场面。
销分新政引发误读
想必很多人会感得奇怪,这到底是咋回事?为什么一时间会有这么多人齐聚到各个交通违法处理大厅?经调查发现,在众多车主中,其中一部分是因为临近月底,到了要审车的最后时限,不得不赶来处理违章;而大部分车主则是看到或者听说“从今年3月1日起,驾驶证销分将实施新规,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等信息,但对于新规的具体内容、细则又不了解,因此产生担忧情绪,不约而同赶在3月1日新规实施前扎堆处理。
记者从交警大队了解到,制定销分新政的目的是为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根据规定,从3月1日起,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对全国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正式调整了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违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从此之后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就执行新规定了。新规规定处理他人车辆记分电子眼需要提前到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之后才可以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很多人看到公告发出之后,认为以后不能再用其他人的驾驶证去销分,所以都赶在3月1日这个时间点上将自己爱车上的违章全部消除。周村交警大队民警表示,其实这是对政策的一种误读,在3月1日之后,依然可以用别人的驾驶证为自己销分,大家大不必大费周章排队去处理违章。
新政大大提高了便捷度
通过新政我们可以看出,从3月1日起,凡是通过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的驾驶人,需先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或通过交警处罚窗口进行面签绑定。也就是说,驾驶证销分政策的确有变,变化主要在于拿自己驾驶证通过自助设备替人处理电子抓拍违法记录,在3月1日之后必须先把车辆跟自己驾驶证绑定,而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违法。
新增这一功能后,驾驶人既可以在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处理交通违法行为,让处理机动车交通违法可以自助完成,对于处理人来讲,省时省力省心;对于相关办事窗口来讲,减轻工作量,减少排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这是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技术进步与服务管理创新带来的便利。尤其是,让销分有了一个合法渠道,而且非常便捷。同时,通过实名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还可以有效遏制“黄牛”通过买分卖分非法牟利。
当然,此次新政只是针对网上处理交通违法的方式,并不影响窗口办理。车主们还是可以到窗口去进行销分处理。
随随便便代扣分时代已结束
此前,如要处理非本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章,可通过便民服务点、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渠道。而在新规实施后,如果驾驶人还想通过自助机、手机银行等自助渠道办理非现场处罚业务,就需要先进行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才能处理。
为了让大家更了解新政,接下来我们简单来举例说明下:如果,小张开着小王的车在出行时发生了违章,在此之前,小张可以自己带着身份证、驾驶证、银行卡、车辆行驶证等证件,在自助机上处理。但在3月1日新政实施之后,小张开着小王的车发生违章之后,便不能直接用自己的驾照处理小王车辆的违法信息了,需要先签绑定之后才能处理。
当然,绑定之后也并不是可以处理任何时候的违章,如果是在3月1日当天进行了实名认证并绑定车辆的,那么只可以处理3月1日之后的记分电子眼违章,而不能处理在绑定日期之前的违章。
图为正在排队等待销分的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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