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决定利用寒假期间开展“争做四有好教师,自觉杜绝有偿家教”专项教育活动。 通知指出,此次专项教育活动采取宣传发动、集中学习、查摆问题、公开承诺、媒体宣传等方式进行。查摆问题时,要重点对照市教育局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十条规定”及教育部提出的“六条禁令”,层层查摆,找出原因,采取措施,整改到位。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有偿家教专项治理监督举报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组织督查小组深入学校督促、检查、指导,对各区(市)、学校的公开承诺、公布的举报电话、责任书签订等情况进行抽查,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通知强调,对各区(市)、各学校的举报压而不查、查不认真的,市教育局将联合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进行核查,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责。对违反教育部“六条禁令”和市教育局“十条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综合督导考核不合格等处分,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对于从事有偿家教的在职在岗教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年终师德考核不合格、降低职务聘任、免除行政职务、取消荣誉称号等处分;情况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 (胡乐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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