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其交通文明应该进入全国领先的行列,要让“行人优先”的文明风尚在武汉也蔚然成风。
在我国杭州、珠海等城市机动车“停车让行、行人优先”新状况,引起武汉市民关注和议论。与武汉市机动车驾驶员对行人过街斑马线视若无睹、与行人争道抢行的现象相比,杭州、珠海城市交通新风尚,正是武汉市城市交通秩序管理中有待加强与改进的重要方面。
2015年武汉市被评为国家级文明城市。创建期间,市委、市政府将行人闯红灯、不文明过马路作为“难啃骨头”加以整治,取得较好成效。而在规范机动车驾驶行为,倡导机动车驾驶员遇行人过街斑马线 “停车让行、行人优先”方面工作略显不足,对机动车的不文明行为缺乏有效约束。
好风尚是一点点培养起来的。2004年,杭州公交集团在国内率先提出司机不只针对斑马线让行,看到行人横穿马路都要减速让行。2005年将“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列入公交集团规章,公交车司机文明先行。两年后,出租车也加入到“礼让大军”中。渐渐地,私家车也主动让行。据杭州交通管理部门的统计,目前在杭州市区主要道路上,斑马线前的礼让率已经达到93.91%,公交车“礼让斑马线”率达到99%。停车让人、行人优先已经在杭州驾驶员中蔚然成风,成为杭州一道亮丽的风景线,也成为到过杭州的游客的一段美好记忆。
武汉作为国家级文明城市,其交通文明应该进入全国领先的行列。建议今后要倡导创建 “行人优先”交通文化。借鉴杭州市的做法,首先在全市公交、的士集团中倡导“行人优先”理念,集中发放倡议书、签订承诺书,将“人行横道前礼让行人”列入公交、的士集团规章。同时进行广泛宣传,鼓励市民监督,上传好现象、街拍差现象。在此基础上,以点带面,扩大社会动员范围,号召社会和私家车参与,在全市有车族中创建“行人优先”文化,营造和谐城市交通大环境。
要完善相关交通法规。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肯定了行人相对于机动车享有优先通行权,但是对于机动车不让行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具体措施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强。因此,应该对相关条款进行完善。建议今后可将不按规定为行人让路的驾驶员纳入交通处罚范围,明确处罚标准,增强执法力度,切实给予行人优先通行权。同时,对行人乱闯红灯、乱穿马路以及不给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让路等,也要明确其所应受到的法律制裁。
另外,建议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可考虑在部分仅有斑马线、没有红绿灯的路段推广使用智能斑马线,对行人进行引导分流,对司机进行约束,也为交警的执法取证提供技术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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