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月8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土资源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协作推进行政公益诉讼促进法治国土建设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改革部署,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促进法治国土建设。据悉,这是首部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央行政机关就公益诉讼制度联合下发的文件。
在依法规范行使职权方面,《意见》明确,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体现了司法权对行政权的制约,而行政管理具有自身特点和规律,为此,要审慎行使权力,严守检察权边界,坚持合法性审查原则,不自我扩权,不越权解释,确保检察监督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作为,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执行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及合法性审查制度,公正文明规范执法;按照“谁作为、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承办原行政行为的业务机构为行政公益诉讼承办机构,落实整改或参加诉讼;加强公益诉讼个案剖析和类案研究,研判执法风险点,对问题集中领域进行源头治理。
《意见》强调,要准确把握法律监督职能定位,检察机关提起诉讼是公益诉讼制度的核心环节,也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保护公益的刚性手段,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应诉准备工作,依法参加庭审;诉讼过程中要继续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力争实质解决;对生效判决严格执行,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主动依法履职。
《意见》还提出,要通过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平台,重大情况通报、联合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培训制度,联席会议和日常联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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