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武汉市洪山区一小区的电梯里出现一则性药品的广告,内容露骨,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居民王女士称,有次她带读小学三年级的儿子坐电梯,儿子正好看到那则广告,还特意指着上面的“性福”两字说“老师教的是‘幸福\’,这有错别字”,她十分尴尬,赶紧转移话题。
有律师称,电梯属于业主共有,小区业主或业委会有权对广告内容和范围进行限定。若小区内的广告违反法律规定,业主可以向工商部门举报。
据《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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