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部长肖捷谈深化税收制度改革的观点,引发广泛关注。
在由人民出版社发行的《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一书收集的肖捷所写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一文中,在第四部分谈及“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体系”时,肖捷指出,实行代扣代缴和自行申报相结合的征管制度,加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这段话中有非常重要的一句话:“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
公开信息显示,今年8月29日,与此相关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建设总体方案》已经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下一步将继续推动财税改革深化,研究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启动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酝酿了4年之久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到底何时建成实施?根据2015年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2018年实现征管数据向税务总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统,并实现与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笔者采访获悉,“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由财政部税政司牵头,目前正紧锣密鼓地建设中。那么,“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是干什么用的?又将带来哪些影响?就此,笔者采访了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朱大旗教授。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的背景是什么?
朱大旗:税收治理的现代化离不开信息系统建设,只有掌握了个人的基本收入和财产信息,国家的税收制度如个人所得税、保有环节的房地产税改革才能顺利进行。
此外,国家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缩小收入分配差距,完善收入分配调控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等等,都离不开对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的掌握。因此,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很有必要。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主要针对个人的哪些收入和财产?
朱大旗: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主要是归集个人的工薪、劳务报酬、稿酬、证券等信息,应包括:自然人的个人登记信息(比如户籍、任职等),代扣代缴信息,自行申报信息,基金、股票以及其他投资信息,房地产车船信息,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信息等。相关部门会依法将这些信息汇集到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平台上。
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需要一个过程,正在修订中的《税收征管法》已经明确建立自然人纳税识别号,一个纳税人只能有一个终身不变的纳税人识别号。纳税识别号可以自动归并自然人纳税人在全国各地的收入和财产信息。这个纳税人识别号以前主要是面向企业,下一步重点就是个人。
个人财产和收入信息系统对我们每个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朱大旗:对于我们个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这个系统建立之后,个人的纳税情况和财产信息都会成为系统信息,相关管理部门只要点击一个查询按钮,你的资料就一目了然。需要强调的是,个人财产和收入信息系统涉及到隐私权问题。这就得有法律授权,得先立法。尤其是界定在收集、储存、管理、使用信息的过程中,归集的财产和收入范围多大;什么机关可以去收集个人的收入和财产信息;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去查询和使用等。这些都需要法律来界定。(王红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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