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刊综合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12月11日,教育部正式印发《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要求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同时特别强调,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学生,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乘坐校车、营养改善需求,不让一名学生受到歧视或欺凌。
记者从教育部获悉,2014年8月,教育部研究制订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并遴选北京市海淀区、江苏省泰州市等8个地方开展了实验工作。此次印发标准涵盖了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引领教师专业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6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88条具体内容。
标准明确规定,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不得提前招生、提前录取。实行均衡编班,不分重点班与非重点班。编班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接受各方监督。此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免费的规定。
记者注意到,标准特别提到,要制定保障教育公平的制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不让一名学生受到歧视或欺凌。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同时为需要帮助的儿童提供情感关怀,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乘坐校车、营养改善需求,寄宿制学校应按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配备服务人员。
在保障学生身心健康方面,标准也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开足并上好体育课,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使每个学生掌握至少两项体育运动技能,养成体育锻炼习惯。配齐体育教师,加强科学锻炼指导和体育安全管理。保障并有效利用体育场地和设施器材,满足学生体育锻炼的需要。按照国家要求开齐开足音乐、美术课,开设书法课。利用当地教育资源,开发具有民族、地域特色的艺术教育选修课程,培养学生艺术爱好,让每个学生至少学习掌握一项艺术特长。
此外标准规定,控制考试次数,探索实施等级加评语的评价方式。依据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确定考试内容,对相关科目的实验操作考试提出要求。命题应紧密联系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注重加强对能力的考察。考试成绩不进行公开排名,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家校配合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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