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将在网上全面留痕,愈加严格规范。“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成后,司法部与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以及所辖监狱之间实现互联互通。”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局长王进义透露,截至目前,全国545所监狱已完成信息平台化建设,实现网上办案、全面留痕。
11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有关情况。根据两高一部的规划,这一平台将于2018年底前全面收官建成。
最高人民法院审监庭庭长夏道虎介绍,上述信息化办案平台全面建成后,刑罚执行机关向法院报送减刑假释案件,一律以电子数据形式通过网上传输,无需移送纸质卷宗,以此提高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质效。
这也意味着,监狱向法院报送减刑假释案件将一律实现网上无纸化传输,“既节省了时间和人力,又避免案卷材料在运送过程中出现安全隐患。”
2014年1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意见》,《意见》明确规定,拟提请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一律提前予以公示;减刑、假释裁定书及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一律上网公开。
王进义介绍,近年来,司法部相继出台减假暂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20多个,联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卫计委制定出台《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制定出台《监狱暂予监外执行程序规定》、《暂予监外执行执法文书》,修订出台《关于计分考核罪犯的规定》、《监狱提请减刑假释工作程序规定》等规定,以期从源头上防止减假暂等刑罚执法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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