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张家界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程丹峰的判决书。与其他落马官员有所不同的是,这位落马官员的罪名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利用影响力受贿,可不是一般人能为之,他必须有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大树在身后。
原来,被告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苏荣担任中共江西省委书记(2007年12月至2013年3月)的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三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47.6万元、港币10万元。
程丹峰捞钱细节如下——
2010年2月,廖某某的江西省吉阳房地产公司以2.95亿元竞得江西省吉水县某地块。因资金紧张,他多次向吉水县政府请求分三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分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但因违反相关规定,未获批准。
这时,他想到了程丹峰。2010年6月,廖某某带着200万来到北京,放在其住处房间内,打电话请程丹峰在饭店吃晚饭。饭后,廖某某从他车尾箱里将事先用两个编织袋装好的200万元人民币搬到程丹峰车上送给程丹峰,程丹峰收受后将这笔钱存放在其家里的地下室。
为了帮廖某某,程丹峰先后向时任吉安市市长王某,以及江西省财政厅厅长胡某打招呼,帮助其协调此事。
此后,为了给范某某的北京博瑞莱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收购江西某公司94.33%股权提供便利,程丹峰又向江西省南昌市相关领导打招呼,范某某最终顺利收购股权。
“我考虑到收购江联公司需要得到南昌当地政府的支持,我就想程丹峰是时任江西省委书记苏某的女婿,在江西当地有很强的影响力,和他讲收购江联公司。”范某某说。
为感谢程丹峰,范某某2010年先后三次送给程丹峰人民币共计150万元,并送给程丹峰江联公司股份80万股(价值人民币377.6万元),由程丹峰妹夫吴某代持。
2011年至2012年,程丹峰又接受上官某某的请托,先后找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市相关领导打招呼,为上官某某在江西省共青城市、抚州市进行房地产开发、棚户区改造等方面帮忙。
时任共青城市委书记李某在证言中说:“上官某某是程丹峰带过来的,程丹峰明确打了招呼要求我关照和支持,程丹峰是省委书记的女婿,他打了招呼,我肯定要尽可能的去支持。”
为感谢程丹峰帮忙,上官某某在2011年先后两次送给程丹峰人民币220万,于2013年又送给程丹峰港币10万元。
在得知苏荣接受调查后,程丹峰还找到这些给其行贿的请托人串供,要求他们为其隐瞒违法犯罪事实,还将部分赃款退还,谎称只是借款。
值得关注的是,程丹峰原本在财政部工作,2011年任湖南省有色金属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一年后调往张家界任职。
判决书中公布的程丹峰受贿时间大部分是在2008年至2012年期间,这时的他还是财政部国库司(国库支付中心)国库现金管理处处长。一个处长,却能如此自如地给江西省多地市领导干部打招呼办事,可见其利用的影响力之大。
苏荣一案,全家十几人涉案,他称自己是全家腐败的掌门人。从程丹峰一案不难看出,苏恶劣的“影响力”不仅是败坏家风,更在于其把主政地方当做自留地,对当地政治生态的损害不言而喻。
(原题为《副国级的处长女婿捞钱细节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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