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月14日从北京市发展改革委获悉,今冬供暖季期间,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上浮0.16元/立方米,而北京市供暖价格不做调整。
根据国家关于天然气价格改革有关规定和国内天然气供需形势,自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上游供北京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上浮9.71%,约0.184元/立方米。面对这一形势,为减轻社会负担,经市政府同意,按照企业、社会、财政共担的原则,疏导和消化上游气价上浮影响。
据介绍,北京市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统一上浮0.16元/立方米。供暖季结束后,取消上浮。供暖价格不做调整,影响下游热电联产及供暖企业增加的用于保障居民供暖的用气成本主要通过财政补贴负担。
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价格上浮对于供暖价格没有影响,具体体现在三个“不做调整”:一是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二是居民与非居民供暖价格均不做调整;三是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农村煤改气集中供暖等用气仍执行居民用户天然气价格标准,不做调整。
(原标题:北京:非居民气价上涨供暖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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