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即将到来,你的购物车是不是也早已塞满商品?日前,北京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等多家单位,对京东、天猫、亚马逊等13家网络交易平台进行了行政指导,强调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等不合理规定。格式条款不得排除限制消费者权利
对于消费者在参与网购促销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霸王条款”,工商部门表示,网络集中促销组织者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此外,网络交易平台不得虚假宣传,通过夸大成交量、成交额等方式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限制排斥经营者参加其他促销活动。
市工商局还从5个方面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提出指导意见。在商品质量管理方面,要求严格执行问题商品处置规则,对集中促销期间的抽检不合格商品及其经营者采取禁限措施;在化解消费争议方面,应当畅通维权投诉渠道、提高首次解决纠纷的效能、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婴幼儿奶粉不得暗示具益智等功能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双十一期间,网络交易的食品数量激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入网食品网络安全经营者,不得对非保健食品信息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功能。
网上刊载的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信息,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提高免疫力、保护肠道等功能或者保健作用。此外,保健食品应当显著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中消协:理性购物 勿盲目冲动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海外购物在运输、退换货、维修等方面成本会明显高于国内购物,退货往往需要承担高额的运费和税费,并且举证索赔难度相对较大。所以,应选择知名度高、信誉好的平台,并对其相关销售政策全面了解。慎重选择商品,不要轻易退换货,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双十一”期间,各类电商采取秒杀、让利、赠红包等促销手段,很容易让消费者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购买商品前,要事先了解商品市场价,再对促销活动进行评估是否有实际优惠,警惕明降实涨的价格陷阱,避免受不实促销诱惑而盲目冲动购买一些长时间不会使用的商品。(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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