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明确规定,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且不得捆绑车位销售以及设置其他附加条件。
自去年限购政策出台以来,经过多次升级,目前郑州房价整体保持稳定态势。除了限购、限贷、限售有明确规定外,价格指导政策正式落地。
按照规定,郑州市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2016年10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根据市场变化确需上调的,必须提供充足的调价依据和理由,并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
针对热点片区加大土地供应,引导商品房价格预期。对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城市,通知要求建立商品住房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对具备预售条件拖延上市、变相捂盘的项目,要严肃查处,同时严格执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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