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20多年来,每年参与办案数百,无一发回重审,无一错案改判;注重延伸法律服务,拓宽便民利民渠道,以法育人,以案传德。先后获得“全区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法院办案标兵”、年度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爱民胜己时刻传递司法温暖
法官要有“根”的意识。这个“根”,就是百姓,就是人民群众。正是这种根意识,让曲静爱民胜己,把群众当亲人。一次曲静左手肘部骨折,为了不影响手头上案件的进度,她坚持带伤工作。同事劝她注意身体,把案件推后再审理,她却倔强地说:“不行,案件如果不尽快审结,当事人双方的矛盾纠纷不尽快化解,积怨越久,心结越难打开。”就这样,曲静绑着绷带开庭,打着石膏调解,单手敲写判决,让涉案当事人由衷钦佩。
正因如此,曾有当事人慕名而来,要求曲静为其做判后答疑。曲静并非案件的审理法官,所以婉拒了,并告诉对方对判决有疑问依规定可以向主办人申请判后答疑。当事人却仍坚持要她解释,且情绪越来越激动地说:“听说曲静法官办案公正,今天来主要就是想听听她的意见。如果她的解释能够说服我们,那我们就信服这个判决结果,但若说服不了,我们就会到法院拉横幅静坐。”
面对当事人的信任,曲静不忍拒绝,在仔细看了判决书后,她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且给出了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意见。最终安抚了当事人的对抗情绪,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法官的“公心”,包含着热心、诚心、真心、爱心、细心、耐心、恒心和虚心。秉承这“八心”,曲静把爱延伸到了案件之外。在民一庭工作,曲静需要面对大量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民商事案件。在处理这类案件的同时,她深刻体会到,要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除了要以公正的裁判结果为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撑起法治蓝天,更要普及法律知识。曲静积极参加妇女儿童维权的各类公益活动,多次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送法进校园活动,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的方式,提高孩子们的法制意识。她还积极参加法院系统组织的“结对帮扶”活动,定期走访留守儿童,尽最大可能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留守儿童送去爱心与温暖。
秉承这“八心”,曲静默默付出坚守审判一线。自1993进入法院系统工作以来,她不知放弃了多少节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熬夜阅读卷宗。2013年以来,她承办并审结的民商事案件达240件。而作为合议庭成员,她平均每年参与审理民商事案件200余件,其中担任审判长(非承办人)参与审理的案件达上百件,且所承办的案件无一超审限,至今并无因程序或事实证据问题被上级法院改判或发回重审。
务实干事力求办案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曲静多次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跋山涉水,到山坡上、丛林里查看现场,在双方当事人都在场的情况下把事实证据予以确认,为正确裁判奠定基础,实现案结事了的良好社会效果。
曲静曾审理过一桩离婚纠纷案。当事人刘某在婚前与他人生育有1个小孩,与梁某结婚后又共同生育了4个小孩。一审法院判决刘某与梁某分别各自抚养2个婚生小孩,而刘某婚前生育的小孩由其自行抚养。
判决后,刘某心有不甘,认为自从嫁给梁某后,与梁某共同建造了房屋,但离婚时因该房屋的土地权属涉及梁某父母的利益,法院在本案中没有进行分割。刘某觉得不公平,于是便采取拒绝领取判决书的方式进行对抗,并跑回了凤山老家。
曲静在收到书记员反馈的信息后,认为一件案件的圆满结果不仅仅只是依法裁判即可,更应该是通过裁判达到释法说理的目的,最终化解社会矛盾。于是,她决定亲自到刘某的老家走一趟。出行的当天,下着小雨,山路湿滑,曲静等人翻山越岭,前路崎岖倾斜,脚下又是半山悬崖,同行的司机及其他人员均生怕稍有差池就会摔下万丈深渊。好不容易到了刘某的父母家时,却又被告知刘某已外出打工了。曲静刚想说明此次的来意,刘某的父母突然情绪激动起来,甚至找来了全族的人,场面十分混乱。
曲静并未因此退缩,耐心地向众人解释为什么法院判决刘某抚养3个孩子,为什么房屋在这个案件中不能一并处理,以及他们的权利和救济的途径在哪里,终于使场面慢慢安静下来。最后,刘某的父母表示愿意说服自己的女儿接受法院的判决,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除了完成自己的案件任务外,曲静每年还负责庭里200多份法律文书的审核签发,协助庭长做好庭内的各项工作及对各基层法院进行审判业务指导。为了摸索家事案件裁判领域改革路径,探索人民司法能动服务社会和家庭的新方式、新方法,促进社会、家庭和谐,提高家事案件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她利用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研究和总结经验,并依托原有“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平台,通过增强硬件设施、完善软件管理及推动联动机制等措施,对试点法院和其他基层法院进行婚姻家庭及家事改革方面的业务指导,顺利地完成了自治区高院下达的改革工作任务。
清正廉洁用忠诚和纯洁捍卫法律的尊严
“有理的不用来找我,没理的找我也没用。”这句话曲静一直谨记在心。她时常告诫自己,作为法官要在改革的大潮中站稳脚跟,不要被腐败风气所迷惑,不要被糖衣炮弹击倒。多年来,曲静一直模范遵守审判纪律,清正廉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工作中,她严格要求自己,不以权谋私、不行贿受贿、不贪赃枉法,严把程序关,且始终坚持把公正作为塑造法官形象的支柱和展示司法魅力的亮点,坚持以公开促公正,认真践行审判的“阳光作业”,无任何错案或违法违纪情况发生。生活上,她坚持勤俭节约,团结同事,勇于担当,不推诿,不畏难,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做到了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新闻推荐
□本报记者刘靖本报讯5月23日,区委书记沙向东专题调研我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苏振华,区政协副主席胡军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陪同。沙向东一行先后来到兰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