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讯 据《法制晚报》报道:不满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前员工于某声称要将该公司总裁赫尔曼的不雅视频向媒体或该公司德国总部公开,借此向西门子索要人民币486万余元。日前,北京市三中院二审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整。
41岁的于某原是西门子(中国)公司沈阳分公司员工。
据西门子中国区安全部经理谢某证言称,2010年9月1日,于某通过应聘入职西门子沈阳分公司,随后被委派到西门子工业透平机械(葫芦岛)有限公司做人事顾问。
“当时于某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明确规定有6个月的试用期。2011年2月25日,公司人力资源部给于某发去电子邮件,通知她因未达到工作要求,决定和她解除合同。此后,于某经常给公司各部门主管、经理、总监打电话,并多次到公司讨要说法。”谢某说。
2015年8月3日,于某再次给西门子公关部打电话,说公司拖欠她工资一事,并向公司索要486万余元。“于某在电话里说,她手中有公司CEO赫尔曼的色情视频,如果公司不给钱,她就会将此视频在网上公布。”西门子传播部副总监段伟如是说。
段伟说,于某此后多次拨打他办公室的电话,称如果公司不解决她的问题,就会把视频发送给各大媒体,让西门子和赫尔曼的声誉受到影响。
2015年9月27日,段伟代表公司CEO赫尔曼与于某就赫尔曼的不雅视频一事进行谈话。“她称只有公司满足她提出的一系列要求(包括索要486万余元),才会将视频删除,否则就将视频向媒体公布。”随后,段伟报警。于某当日被民警抓获。
新闻推荐
本报讯5月18日,度假区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王立民出席会议并讲话,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商光胜主持会议,区领导朱明宪、李瑛、张月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