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一则落款为大连财经学院后勤集团的通知,引起该校学生的不满。通知写道:从即日起,各公寓如发现订餐、送餐的同学,将给予该同学寝室断电3日;如有同学举报订餐、送餐情况,一经查实并对商家进行处罚后,给予该同学500元奖励。
(4月20日《重庆晨报》)
高校学生食堂是个让人“又爱又恨”的地方,由于众口难调,再好的食堂恐怕也难以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但谁也无法否认,某些学校食堂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存在种种问题。在这样的现实窘境和网络订餐兴起的背景下,“禁止学生订外卖”成为一些高校后勤管理的常态措施,对此,很多人早已见惯不怪,其无一例外地都会引发学生反感。
看看大连这所高校,除了“一禁了之”之外,更是变本加厉,为了达到“令行禁止”的目的,更辅之以“订餐者所在寝室断电3日”的威逼和“举报者重奖500元”的利诱。如此多管齐下,大有将外卖往死里整的节奏。但是,这么做真的行得通吗?
在这件事上,可以轻易列出校方板上钉钉的“三宗罪”。一者,对“不守规矩”的新情况、新问题动辄“一刀切”去禁止,这根本上是一种懒于作为的表现。在禁止学生订外卖这件事上,学校一再强调“订餐量大,垃圾不好收拾”,这也是实情,但也等于间接承认了学校食堂问题较为严重——如果是少数学生叫外卖,还能说是个别现象、个人行为,可此事已成为群体性行为,就得考虑食堂自身的问题了。单方面拿学生“开刀”,未免太霸蛮、不讲理。
二者,所谓的“断电惩戒”,更像是用“莫须有”搞“连坐”。首先,就算是当事学生,也不应该受此处罚,因为这侵犯了学生的正当权益;其次,退一步讲,就算是个别学生订外卖在某个方面或许不合适,但寝室中其他人又有什么错?凭什么受牵连?此举等于用另一个错误来惩罚错误,完全是错上加错。
三者,“举报者重奖500元”更是荒唐,这不是挑拨离间吗?让个性迥异的学生和谐相处,本就是学校治理的一大难题,不排除此举可能成为学生关系恶化的一个导火索,使彼此之间变得互不信任、相互提防。另一方面,这项“奖励措施”也可以被轻易化解,成为学生“创收”的途径。这不,有人已经完成了见招拆招的“破解”:两个寝室合作,一个寝室每天订餐,另一个寝室举报,断电18天就可以拿到3000元的奖励。如果真有学生这么做了,岂不是教唆学生变坏?不知学校后勤方面对此作何感想?
其实,对于校方的举动,归根结底还是出于三方面原因:首先,学校管理者缺乏责任感,没把学生利益当回事;其次,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学校食堂游离于正常监管之外,导致问题频出;第三,“敌视外卖”最根本的还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利益驱动——学生订多少外卖,食堂就会少赚多少。
应该看到,外卖在便捷性上有明显优势,但卫生状况不乐观等缺点同样突出,学生们对此想必也是清楚的。为此,学校食堂大可积极应战,充分发挥自身特长,比如通过在菜品、价格等方面挖潜来吸引学生。打铁还得自身硬,只要服务水准、饭菜质量上去了,何愁学生不来?至于外卖,既然不可能彻底堵死,不妨大度一点、转变态度——它强任它强,取经做榜样。唯有这样,才能上得了台面,才体现大学该有的治校风范,也才能赢回学生的胃口和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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