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4月18日电(记者 彭卓)辽宁省卫计委18日宣布,2017年9月1日起辽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压缩药品采购中间环节,挤出虚高药价的“水分”。
18日,辽宁省卫生计生委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政府采购中心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细则(试行)》,明确提出从9月1日起全省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两票制”。
《细则》提出,执行“两票制”是参与辽宁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药品生产企业要做出承诺,严格按照“两票制”相关规定参与药品集中采购、配送活动,公立医疗机构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在采购合同中明确“两票制”。公立医疗机构验明药品的票、货、账三者一致后,方可入库、使用,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开具的发票内容要互相印证;各经营企业需妥善处理库存药品中不符合“两票制”规定的药品。
“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亦为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重要举措。“两票制”通过压缩中间环节,可降低药品虚高价格,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品购销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保障百姓用药安全。
新闻推荐
十六届县政府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会议研究了《德昌县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等议题
4月13日晚,十六届县政府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本报讯4月13日晚,十六届县政府在县会议中心二会议室召开第3次常务会议,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恳古主持会议。会议研究了《德昌县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