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济南市环保局的工作人员在查封设备 新华社图片
据新华社消息 环保部督查组近日在对山东济南一家企业进行执法检查时,被企业相关人员扣留厂区超过1小时,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环保部17日表示,已要求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督促济南市政府依法调查,严肃处理。济南市公安机关以阻碍执行职务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包括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经理在内的两名涉案违法行为人已被治安拘留。
企业负责人阻挠执法将大门关闭
记者4月17日上午看到,位于济南市历城区仲宫街道103省道西侧的山东绿杰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大门敞开,企业全面停产,厂房内生产设备全部贴上了环保部门的封条。
环保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通报,执法人员发现这家企业的车间内燃煤手烧炉未列入当地燃煤小锅炉淘汰名单,电焊生产工段无粉尘及废气收集处置装置,车间内噪声比较大,地面粉尘较重。
济南市、历城区两级环保部门组织50多名人员和3台大型机械拆除绿杰公司小锅炉,封存生产设备。
而就在16日上午10时许,环保部强化督查第十五督查组执法人员及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来到绿杰公司检查,遭遇阻挠,并被滞留在厂区1个多小时。
据有关人士介绍,当时,绿杰公司经理王开生赶到现场。督查组及当地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向其出示了执法证件,但这名负责人称证件有问题,拒绝接受检查,不提供相关环保资料。同时,立即将大门紧锁,不允许检查人员离开。其间,督查人员多次沟通表明身份,但依然受阻。
当地街道办负责人之一丁文宝回忆,16日上午11时许,他接到电话通知,赶到事发现场时,督查人员已被滞留半个多小时。他赶到后,督查人员与企业负责人的沟通仍不是很顺利,又僵持了半个小时左右。随后,仲宫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督查组及市环保局人员才得以离开。
环保部宣传教育司官方微博16日晚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通报。济南市委、市政府16日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处置措施,认为这是一起阻挠环保执法的恶性事件,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严厉查处。
被查锅炉没有环保手续
4月5日,环保部宣布,从全国抽调5600名环境执法人员,对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开展为期一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涉及北京、天津以及河北、山西、山东、河南四省。这次督查被视为“环境保护有史以来,国家层面直接组织的最大规模”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行动。
记者查阅资料获悉,绿杰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法定代表人为薛洪敏,总经理为王开生。登记机关是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注册资金1250万元,经营范围为环保节能锅炉、锅炉辅机、制冷供热设备、环保节能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等。
绿杰公司官方网站宣称,公司致力于燃煤锅炉改造,其“消烟除尘高效节能燃煤器技术研究”曾通过“山东省科技成果鉴定”,其锅炉外排废气“经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测试锅炉各项环保指标达到国家最新标准”。
但就是这样一家头戴“高新技术企业”光环的公司,被查锅炉却没有环保手续。而相关环保部门与企业所在地政府都认为,对企业的监管主要是对方的责任。
参加处理查封工作的历城区环保局调研员马吉江告诉记者,由于绿杰公司的被查锅炉没有环保手续,因此,一度没有被列入环保部门的监管名单。在今年济南市取缔“小散乱污”企业专项行动中,街镇政府摸排登记相关企业,这家企业被列入第二批4月30日的治理名单,报到各级环保部门。
济南市委、市政府表示,如果发现有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将一查到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接链
环保督查执法受阻并非个案
环境保护部18日又通报多起企业阻碍执法的事件。
■17日,第十五督查组在对山东省济南市洁龙清洗助剂有限公司开展督查时,该公司阻挠检查。公安机关已对阻碍执法的两人分别作出拘留10日、7日的治安处罚。
■17日,第二十八督查组在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永得纺织厂准备进厂检查时,厂内人员发现后随即反锁大门,停止生产,拒绝检查。
■16日,第十九督查组发现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鑫隆钢材有限公司直排大量生产废水,厂内人员拒不开门接受检查。
■14日,第十二督查组对山西省阳泉市盂县南娄镇坡头村东西垴工区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拒绝检查。
目前,上述情况地方相关部门已进行调查处理。
时评
阻挠环保执法一定要追责
近日,环保督查组工作人员在山东、河北等地现场执法时分别遭遇阻挠,如此不配合环保执法的事件连续发生,提醒社会,这中间不仅有生态环境的问题,而且有执法环境的问题,有关方面一定要高度重视,坚决追究相关单位和企业负责人的责任,这样才能不断改善执法环境,确保环保执法的正常进行。
这两起事件本身并不复杂,但暴露的问题需要引起重视。首先是相关部门对环保督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环保督查的意义、被督查企业如何配合、不配合或者对抗督查将承受的法律后果等内容,在日常工作中给处在监管范围的企业进行充分宣讲。
其次,地方部门对环保督查的配合不到位。环保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屡屡出现相关企业、个人,采取多种方式不配合甚至对抗执法。遇到这种情况,要求地方政府配合统一执法,确保环保督查的有效实施。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新环保法实施以来,以“史上最严”为人瞩目:对企业,大幅度提高违法成本;对政府,明确与干部考挂钩;对监管,规定严厉问责失职渎职行为。这充分体现了国家治理污染的决心,但要将这一法律落到实处,必须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对阻挠环保执法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一定要追责。这也是对地方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一种检验。(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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