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据记者疏理数据显示,31省区市中CPI涨幅超过全国水平的有14地,无一地进入“3时代”,处于“2时代”的仅西藏、天津两地。其中,西藏CPI同比涨幅2.4%位居全国第一,而山西、福建、陕西三地CPI出现负增长,同时这也是年内地方CPI涨幅首次出现负增长现象。
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9%,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下降4.3%,非食品价格上涨2.2%;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上涨2.4%。1-2月平均,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1.7%。
环比方面同比下降0.2%。其中,城市下降0.2%,农村下降0.1%;食品价格下降0.6%,非食品价格下降0.1%;消费品价格下降0.1%,服务价格下降0.3%。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绳国庆表示,尽管2月CPI同比涨幅回落幅度较大,但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走势较为平稳,基本延续了去年的温和上涨态势。
记者汇总2月31省区的CPI涨幅情况,2月全国CPI同比上涨0.8%,其中14省区CPI同比涨幅超全国水平。由涨幅高低排序,依次为西藏、天津、上海、海南、江苏、新疆、湖北、浙江、湖南、北京、吉林、山东、云南、内蒙古。
31省区中,无一省份CPI涨幅涨幅位于3时代,水平处于2时代的仅西藏、天津两地,处于1时代的有10地,2月份过半省份涨幅均低于1%。统计局分析认为,主要受翘尾因素变化影响较大。去年2月份在春节因素和寒潮天气影响下,价格基数较高,导致今年2月份CPI同比涨幅中,上年的翘尾因素约为0,翘尾因素比1月份减少1.5个百分点。各地方也均受到蔬菜及猪肉价格下降的影响,导致2月物价涨幅放缓。
从整体来看,尽管2月份CPI同比涨幅回落幅度较大,但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核心CPI走势较为平稳,但后期物价还会面临一定上升压力。经济学家连平认为,虽然全年来看,通胀压力并不明显,但预计3、4月份CPI同比涨幅仍将维持在2%左右的水平,5、6月份随着翘尾因素的走高,CPI同比涨幅仍有走高可能。配图(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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