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朱庆磊
大通区上窑镇余巷村村民俞长斤,一家三口其乐融融。2016年,儿子考取了福建医科大学,但前往学校报到前夕一直高烧不退,后查出患白血病。区民政局和上窑镇民政办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给该户办理了3人低保,每月715元,并给予15000元的医疗救助,有效减轻了家庭负担。
民政接民心,民心是杆秤。2016年,大通区民政部门精心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孤儿救助、临时救助五项民生工程,用一件件民政民生实事,绘就了一幅幅温暖民生图景。
农村低保
为困难群众生活“兜底”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困难群众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
为实现农村低保标准与经济生活水平相协调,大通区建立了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同时,该区强化低保工作绩效考核,将低保标准、补差水平、保障面等指标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确保低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农村低保惠及最困难的群众。2016年,全区累计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25万户次、4.62万人次,累计发放保障金273.23万元,月保障人数占全区农业人口的3.7%。1-12月通过动态管理新纳入保障182户、395人,取消保障136户、312人。
农村五保供养
唱响“最美夕阳红”
为让五保老人安享幸福晚年,该区坚持民生至上,做到应保尽保。全区在册五保供养对象1066人,其中分散供养493人,在院集中供养573人,按照淮南市规定的分散供养3600元/人/年、集中供养6960元/人/年的标准执行到位。全年的五保供养资金均按时打卡发放完毕,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524.24万元。
为顺应人口老龄化新常态,大通区积极拓展社会办养老机构服务能力,通过建立公开、平等、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制度,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慈善机构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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